12.01.2007

One more file, you'll be thrown out of the internet!

An interesting news of France.


報導中提到,對於許多年輕人而言,只因為從事檔案交換的行為即須面臨高額罰金與徒刑的懲罰是過於嚴苛的,因此法國政府決定採取(他們認為是)比較妥當的作法: 對於網際網路使用者進行全面的偵測,一旦發現違法行為,就停止該用戶的網路使用權利。(前者的作法是不對,但後者的作法有比較OK嗎 @@?)

法國這樣的作法,從某方面而言,可以說是相當了不起的,再怎麼說,至少也得具有一定財力與能力,才可能進行網路全面的偵測吧? 而且還是偵測違法的檔案分享活動,這也需要一定技術上的能力才行。能這樣大刀闊斧地放手一搏,感覺上還頗有膽量的。同樣的政策,在美國能通過嗎? (該不會也能通過吧?!)

但回過頭來想,又覺得法國網路使用者似乎變得赤裸裸的了,在網路上從事了什麼活動,一舉一動都被監視著,這樣真的沒有問題嗎? (這幾天頭腦暈暈的,無法思考...) 好像進入了戒嚴狀態一樣,因為不是先有證據才監視,而是從監視中找證據,那沒有證據為何可以進行監視? 這就是法國總統所謂的 "a civilised internet" 嗎?

除此之外,我也很好奇,被勒令停用的網路使用者有沒有辦法申訴? 如果被誤判,有沒有賠償可領? 那如果以後"改過自新"之後,能夠恢復使用權嗎? 還是說,停用是有期限的? 唉唉,這篇文章講的不夠清楚,應該多寫一點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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