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2.2007

Every Note Counts

正在想該如何為這篇文章命名時,突然"illegal music"幾個字在腦海中浮現,感覺有種奇妙的fu。


怎麼說呢,到了我們這個年代,"illegal or not" 突然變成一個重要的音樂相關詞彙,其重要性不下於"美妙的(beautiful) (or plain)、好聽的(good) (or bad)、難以忘懷的(hauntingly)、意義深遠的(meaningful) (or meaningless)、令人感動的(touching) (or disinteresting)"等等等情感性詞彙,甚至有凌駕而上的趨勢。

我想,這應該也算得上是20世紀奇特的發明之一吧XD! DRM技術的發明,更是這項發明的傑出配套措施之一,緊緊的鎖住音樂,深怕一個不留神,就會洩漏了一個珍貴的八分音符。

前幾天KKBOX的部落格音樂盒beta版正式上線了,記得前幾個月訪談時,才問過他們有沒有販賣部落格音樂的想法,當時說是還在商討授權的事宜,沒想到這麼快就上線,令人有點小驚訝。無論如何,以後,想放背景音樂但膽子卻又不夠大的blogger,至少可以利用這個服務,(希望是一個有保障的服務,不會突然又說是違法的網站之類)。

突然想到,依照這樣發展的趨勢,除了非常在意音質與收藏價值者外,真不曉得為何要購買實體CD? 在這個數位時代,都能夠利用網路對話了,但卻不能利用網路讓對方欣賞自己的CD,因為可能會侵犯到著作權,更不可能放在網路上與大家分享,因為這也可能會侵犯到著作權。最後,只能邀請三五好友一起欣賞,但人數也不能過多,場所也不能是公開的,否則還是可能會侵犯到著作權...

寫到這,真的有種哭笑不得的感覺,感覺著作權真的是常伴我們左右,像影子一般。

然後,讓我感到最不解的是著作權法裡的合理使用原則。

雖說是有一個原則放在那兒,作為捍衛使用者僅存的一些自由權利,但實際上卻又發揮不了作用,因為"合理使用"它不是個權利,它只是個抗辯,也就是說,得等一切都上了訴訟程序,然後原被告雙方都到了法官面前,在原告羅列了一堆罪狀之後,被告才能提出一個微弱的"合理使用"抗辯,感覺上勝算已經不大了。更別提,對方如果是資力雄厚的國際唱片公司,有專屬的律師團,以及豐富的人脈了...

有點像是球員兼裁判的遊戲,因為遊戲規則是由權利人制定,然後強加於使用者身上,先形成道德上的一層枷鎖,然後再落實於法律當中,完美配合的結果是,使用者只有遵守或不遵守兩種選擇。

如果想在體制下突破現階段的困境,也就是創用CC想推行的"some rights preserved",只能依靠使用者自身團結的力量,like Utopia,其本質上就帶有相當高的理想性色彩,因此宣示的意味可能遠大於實際上的效用,長期的發展究竟如何,也很值得後續的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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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因夢想而偉大。

10.10.2007

ccMixter

ccMixterCreative Commons計畫的項目之一,與Magnatune唱片維持緊密的組織關係,該網站於ccHost (為一個自由軟體(open source)多媒體內容管理系統,用以追蹤內容混合之情形) 之基礎上營運。


ccMixter.org是一個社群音樂網站,提倡混音文化,並且在創用CC的授權條款下,製作樣本、混音與無樂器伴奏(a cappella)曲目,並且提供作品之下載與重覆使用。訪客可以在網站上欣賞、取樣、混搭或進行其他音樂互動(下載與利用共用的曲目與樣本製作自己的混音音樂等)。

多數的取樣或混搭網站規定使用者放棄其對於自己新創作品之權利,但ccMixter.org上的材料所有人通常已授權其他使用者可於其他場合使用之,不限於ccMixter的網站或是特定的競賽中方可使用。ccMixter網站上提供數以千計來自不同創作者的樣本,包括知名的創作者如Beastie BoysDavid Byrne

當然也有一些ccMixter錄音檔案設有限制,詳細情形視個各創作者所提供之授權條款而定,且都會清楚地於授權條款上載明。

作為一個文化現象產物,ccMixter網站的出現,代表對於RIAA等著作權團體的一個直接的回應,力圖對抗著作權不斷擴張的時代趨勢。

資料來源: wikipedia, the entry of "ccMix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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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2007

靴子腿

今天發現的新詞兒,bootleg。其實,bootleg通常的中譯為"私貨(n.)或走私(v.)",但是"靴子腿"的譯法很可愛,而且在現今的社會脈絡下,一不小心,人人都可能成為"穿靴人(bootlegger)",個人覺得,中性的譯稱會比帶有道德色彩的譯名來得恰當些。


簡單來說,bootleg recording (以下簡稱B.R.) 就是指未經授權的錄製品,Bootlegging則是指製作與散佈此種錄製品的過程。許多的B.R.只在樂迷當中進行非金錢的複製與交換,但也有一些穿靴人能夠以此營利。


::Bootlegging vs. piracy vs. counterfeiting::

Bootleg的內容主要是唱片公司未公開發行的錄音品,piracy則是違法的複製/販賣(將)公開發行的錄音品,且有些盜版品會於包裝上印製"all royalties have been paid"。

counterfeits則是嘗試模仿官方發行產品的外觀,相較之下,盜版品則並不需與正版完全相同,通常有不同的包裝封面與曲目。總而言之,counterfeit是盜版品的一種,但盜版品不見得是贗品。


資料來源: wikipedia, the entry of "Bootlegging recording."

相關文章::所謂靴子腿::

10.07.2007

Must Love Jaws



經典的video mashup之一。

這支影片結合了浪漫愛情喜劇 "愛狗男人請來電" (Must Love Dogs) 與經典驚悚片 "大白鯊" ( Jaws ) ,結合一些電影裡的音樂與幽默的片段,描寫兩個男人與一隻鯊魚間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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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文章 ::愛鯊男人請來電::

10.02.2007

マッシュアップ


(A concept logo for Mashups. This logo was created with the idea of using it in different publications. Designed by Zohar Manor-Abel (zohar @ zart-design.com))

我正在想mashup要怎麼翻譯才好,靈機一動,看看日本語怎麼翻,然後借用他們的漢字作為中譯,似乎也是個不錯的idea。但是我千算萬算,就漏了日本還有片假名這個東東,他們的外來語只要直接拼音就OK了,沒錯,...,日本語的mashup還是マッシュアップ... ... ... Orz...

(日本語真的是個直來直往的傢伙,還不賴,既不用擔心文字不美,也不怕造成意義上的誤解,失去的,只有絞盡腦汁造字成功時的成就感而已,不過其實也沒失去太多,因為泰半都翻的不怎麼好,哈哈。)

American Edit


(Dean Gray, Boulevard of broken songs)

論文一路來到video mashup,感覺應該快到終點了,but so far,似乎還沒看到盡頭就是。


回到"American Edit"吧,這是一張mash-up的專輯,由Party Ben與team9化名組成的"Dean Gray"所發行。整張專輯主要以"年輕歲月合唱團(Green Day)"的"American Idiot"專輯為基底,重新混搭其他樂手的歌曲而組成的。聰明的大家,一定也發現,"Dean Gray"與"Green Day"之間巧妙的關係了吧^^! 這樣的文字表達方式,原來英文裡也有專門用語,spoonerism。(語言真是個有趣的東東~"~)。

像這首歌曲原來是這樣混搭而成的:

"Boulevard of Broken Songs" – 4:42 (資料來源:英文維基百科,"American Edit" entry.)

其實還蠻好聽的,但是,像這樣混的越好的作品,名氣越大,跟隨而來的問題也會越多。因此,當年一發行,就引起了華納公司的注意與怒氣,立刻發出一封C&D letter,原本供下載試聽的網站也關閉了的樣子。後來,再開站時,也不再提供下載了。

這樣作法,想也知道,只會激怒一些樂迷,然後形成唱面工業與激情樂迷的相互角力。就結果而言,即便唱片公司如此大規模的舉動,也不可能讓這張專輯消失於地球上,只不過讓專輯化明為暗而已,藉著P2P軟體,"American Edit"反而更快速、更無遠弗屆地傳達到世界上任何有網路的角落罷了。更神奇的是,後來還創作出其中三首歌曲的MV: "Dr. Who on Holiday", "American Jesus" and "Boulevard of Broken Songs"... (到底是誰創作的@@?)

真的是耐人尋味... 你說說,著作權是不是很難搞? 愈想頭愈大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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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W,如果有人知道mashup的正確(或是貼切點的也行)中譯名,請不吝地告訴我吧,我會非常感謝的,不然,只好自己胡亂掰個詞了...